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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银川市2月1日起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10 15:38:00
专栏:诚信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经营主体履约行为,推进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近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印发了《银川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该制度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是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进行征集和信用评定的基础上,将诚实守信企业列入“红名单”,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在一定时间内对列入“红黑名单”企业进行相应激励或惩戒的制度。 

经市住建局认定列入“红名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享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鼓励扶持政策;对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实行直接挂钩、重点跟踪服务,扶持其做大做强;在参与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抽检率的日常检查等激励措施。对市住建局经认定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严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对其在申请办理的各种手续时限制审查,限制其他还未预售的楼盘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对已预售的楼盘暂停其网签备案,暂停其相关资质证书的评审;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的投标活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参加评优、表彰,取消或建议取消参加各类评优、表彰活动的资格等。“红黑名单”均通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或新闻媒体对外公示,并同时推送至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同时,该制度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积极整改,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取得社会认同等方式修复信用。市住建局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黑名单主体能否信用修复积极信用修复的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延期交房、不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或存在严重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群体性上访的“一票否决”,当年不予信用修复。

市住建局将通过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房地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诚信机制,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行业环境。

(来源: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