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辽委办发[2009]54号)《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的部署,2010年营口市全面启动“信用营口”建设工作,2010年5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营口市全面推进“信用营口”建设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0年8月市政府成立了营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市“信用营口”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问题。2014年4月市委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
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精神,致力于信用数据征集、应用,注重信用宣传,完成了各项信用指标考核任务,“信用营口”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是信用数据征集、上报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市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已运营5年,与党政信息网、省数据交换中心的互联互通,并实现了省、市两级信用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已完成43个部门的3676项指标集和19937项指标项的制作,并实现了实时上报。截至2016年4月份,市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平台征集并上报各类信用数据近70万条,其中:行政权力数据5万余条、公共事业信用数据(工伤、生育、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数据、公积金缴费记录、用电缴费记录、自来水缴费记录和房屋产权记录)65万余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二是信用信息应用工作有序推进。我市已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了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制度。 组织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和社会信用奖惩联动工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营口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贴息资金补助项目信用审查制度的通知》。组织我市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查工作中开展查询使用企业非银行类信用信息工作,探索信用信息应用新领域,推进金融信用建设。三是大力推进“信用营口”宣传工作。一直以来,我市“信用营口”宣传工作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宣传形式多样,社会效果良好。同时,从2010年开始我市组织企业参加了3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共有21户企业被评选为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2014年,我市启动了全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暨参加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评选市级诚信示范企业32家。又对“信用营口”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已经完成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部分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和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信息已可以通过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与“信用中国”网站互联。四是承担省政府社会信用方面工作指标考核一直获得满分。营口信用工作多次得到省领导、省发改委的表扬。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信用工作需求,重点开展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营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之前我委组织制定了《<营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目前已有12家单位按照编制工作安排向我委反馈了具体意见;二是已实现对市级所有行政确权部门及税费收缴信息征集的全覆盖;三是信用信息应用有实质性进展,我委在审批大厅发改委窗口增设“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业务的办理数量明显提高。四是开展辽宁省失信投诉举报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按照省信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委正协调市委宣传部,组织营口日报、营口广播电台、营口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2016年上半年失信投诉举报宣传工作。五是贯彻落实《辽宁省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推进我市信用奖惩联动工作。同时,联合税务等有关部门开展对我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有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做好“信用营口”建设推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数据征集工作;二是继续扩大信用数据和信用信息应用领域;三是组织开展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和信用奖惩联动工作;四是配合市绩效办和市直机关工委做好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信用工作指标考评工作;五是协调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好省信用办转办的失信投诉举报案件;六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营口”宣传活动。七是我市积极支持征信机构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深入合作依法开展征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