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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营口信用建设,展国税信用风采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2 11:22:00
专栏:诚信宣传活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是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吕政序,分管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工作。下面,我就近年来市国税局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向大家做以汇报。

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 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国税信用体系建设中开展比较早,发展的比较成熟的一项工作。我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经开展十年有余,在社会上是耳熟能详,老少皆知。纳税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共分A、B、C、D四级。哪户企业被评为A级,是这个企业的骄傲,也给老板脸上增添光彩。从今年3月1日起,评为A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从5月1日起,B级纳税人也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另外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A级纳税人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享受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纳税信用级别为A、B级的企业,可以直接作为出口退(免)税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待遇;在税务部门与银行推出的“征信互认、银税互动”服务中,优先向A级纳税人等守信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这些优惠政策激励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向A级纳税人努力。2015年全市有68户纳税人被评为A级纳税人,2016年全市有249户纳税人被评为A级纳税人,从数量变化可以看出,纳税人越来越重视自身信用建设,纳税人讲诚信,依法纳税,税务机关自然就提高了依法治税的力度与水平,税企双方共同进步,相辅相成,构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加强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已经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它已经是关系国计民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 做好“银税互动”工作

银税互动是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由税务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协商,共享区域内企业纳税情况和信用评价结果,共享企业银行端结算数据,共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银税业务合作。我局极力为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积极与地税、银行等部门合作,开展“银税互动”工作。银行通过向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及税款缴纳情况,以了解纳税人的真实经营状况。银税互动有利于解决纳税人尤其是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利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优质客户,判断企业诚信状况,改进服务方式。有利于企业培育社会信用,降低融资成本。为了更好地支持营口地区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企业融资方式、改进对企业的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在省级层面上已经完成了国、地税与两家银行的《“银税互动”工作方案》。

三、做好信用信息交换工作

为加快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领域信用记录,实现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各级地方政府正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数据统一平台的要求,抓紧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为积极支持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工作,我局于今年4月份制定下发了《营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与共享交换工作实施方案》(营国税发〔201670),本着分级产生,分级确认,分级推送的原则,将国税系统产生的信用信息归集、汇总、推送、归档等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制定了工作流程,并按市政府信用信息类别制定出总体目录,为下一步向市发改委后台及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推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项工作有利于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实现增值利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税收管理和服务效率;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纳税人涉税行为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信息对纳税人生产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四、做好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

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国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政策。下一步还将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不管是“三证合一”还是“五证合一”,其“合一”就是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做到鼓励诚信,惩戒失信。为了做好对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我局印发了《营口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国税发〔2016〕52号),文件中特别强调了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职责分工,共分两大项:一是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辽宁)等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当事人等信息;核准外国企业注销信息;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信息。二是向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推送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名单信息;关于不办理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中介机构的名单;非正常户认定清册信息。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深入推进信用等级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信用等级公告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信息。二是进一步做好信用等级补评、复评工作。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国、地税机关联合对提出补评、复评的纳税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及时公告。三是做好动态调整工作。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工作,并与地税机关及时沟通,相互传递动态调整相关信息,协同完成动态调整工作,通过国税网站、微信平台等为纳税人提供动态调整信息的自我查询服务。四是加强信用等级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对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给予的八项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采取的八项惩戒措施。

二、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工作

一是完成整体框架构建。将在省国、地税与省各银行制定的“银税互动”工作方案的指导下,完成我局“银税互动”整体实施方案的框架构建工作。二是多主题、多角度实现“银税互动”。我局将以“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出口企业信用贷”、“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等为主题,与多家银行签定“银税互动”协议,多角度的为纳税人提供特色服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税务、银行实力联合,为纳税人打造多种惠民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税务、银行、纳税人合作共赢。

三、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及联合惩戒工作

一是苦练内功,任重道远。到今年底,“三证合一”全部完成,特别“营改增”新增纳税人户数多、任务重,各办税厅加班加点工作,为新增纳税人办理新登记证。另一方面,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要采集准确、及时更新,基础性工作不容紊乱,要按部就班的做好做实。二是加大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我局将积极支持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及联合惩戒工作,大力配合政府各部门做好信用信息交换,做好信用信息的接收与推送,实现政府各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互联。三是惩戒失信,意在励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惩戒不是目的,是为了鞭策失信企业迎头赶上,改掉缺点,去掉不足,这才是做好联合惩戒的目标,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不让一兵一卒掉队。

“信不足焉,有无信焉”。国无信不强,人无信不立。诚信纳税,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基石,是营口信用建设的助力者,国税信用体系建设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