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搜索
站内搜索
关于开展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1 10:23:00
专栏:诚信宣传活动

各市(县)、区消防大队、机关防火监督处: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 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支队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请政府、发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各大队要立即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平台作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部署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大队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专门召开部队内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各大队主官要加强工作调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人员任务分工,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突出检查重点,多警联动。要加强对辖区派出所的工作指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排查辖区火灾隐患。特别是开发区大队、盖州大队要密切协调属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指导派出所对辖区内涉旅小温泉旅馆、歌舞娱乐场所、农家乐等游客集中场所进行细致检查。

三、逐一排查,不漏单位每名监督员要逐一排查列管单位,逐项检查,确保排查场所全覆盖、排除内容不漏项。要确保每个被检查单位要有一份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签字的检查记录表,存档备查。

四、严格执法,强力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依法下发法律文书,督促整改。针对发现的自动消防设施故障,不能实现联动功能、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锁闭等重大违法行为和隐患要采取停业和查封等措施,要严肃查处。各大队要安排专人跟踪隐患整改,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完毕,坚决杜绝发生“以罚代改”行为。在隐患整改过程中,严禁发生消防执法人员承接消防工程、指定消防产品,接受被监督单位吃请,严禁执法人员办理“人情案”。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大队要落实部局《加强应急消防宣传工作八项措施》,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工作氛围。

各大队要强化信息报送,即日起每周五15时前将本地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情况报防火处指导科董政邮箱,重大事项随时上报。支队将每周对各大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派出督察组实地明察暗访,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将严肃追责。

 

 

 

营口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