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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开展论文造假、学术不端 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14 09:22:38
专栏:诚信宣传活动

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营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会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开展对论文造假、考试作弊等问题专项治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属高校加强科研管理,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一是建立学术诚信、学术评价制度,落实科研诚信承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从专著教材、学术论文、科研课题、专利等方面,完善教师晋级晋职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对申报人员违反高校师德“红七条”,或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取消参评资格,已聘用人员取消其已聘任职务、岗位等级,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是落实学术规范制度,加强学术诚信宣传审核。严格落实《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通过校园网、教科研群进行宣传,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在科研课题申报过程中,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查重,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认真执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完善科研奖励机制,制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激发教师教科研工作积极性。

二、市教师进修学院开展对论文造假等问题的治理

一是确定排查范围。第一是自查证书发放问题。对各处室、各专业研究会举办的优秀课、优秀论文评选和竞赛、评优等活动及各类专业资格证书的发放,是否都纳入了学院或处室年度工作计划,是否遵守证书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获奖人员明细表(包括姓名、年龄、职称、单位、标题、等级等)等材料是否齐全;我市参加的全国、全省性竞赛活动,是否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按国家和省竞赛组委会规定并结合我市情况进行;经费是否按国家和省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第二是论文发放问题。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各类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上级要求参评的相关专业论文,各课题组的结题论文或研究成果,是否存在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行为,在他人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伪造、修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第三是信息处进行网上自查。对学院证书网进行自查,主要查看各级各类评优活动结束后,其结果是否在营口市教师进修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是否及时归档,是否存在漏报现象。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第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自律水平。各个处室及教研员认真对待此次治理行动,提高了认识,形成了打击论文造假的氛围,为有效遏制不良学术行为,着力养成道德自觉性打下基础。第二是加强制度约束,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术行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证书发放管理办法》执行。凡是由学院组织参加评审的论文、课题结题成果、教学成果等文字材料,都必须经过学院学术成果交流处论文检测后,才能参加评审;《营口教育》上选登的文章也必须通过检测,才能录用。第三是加强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教研员及主持人如果办“人情证”、擅自提高发证费用或将余款归个人所有,要追究相关领导及本人责任,并严肃处理。

三、事务考试中心加强对考试作弊问题专项治理

市招考部门从技防、人防方面积极在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大考风考纪问题的治理。

一是考风考纪的技防方面: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考场全部设在标准化考点,标准化考场主要设置以下五种设备:第一是作弊防控系统:既能对无线电可疑信号能实现智能识别、阻断,也能对作弊信号进行人为阻断。每个考场都安装了作弊防控系统终端,对手机、WIFI、蓝牙等无线信号进行阻断。第二是身份验证系统:根据考生报名时采集的个人数字信息对考生本人身份、人脸、指纹信息进行识别。第三是手持式金属探测仪:新式探测仪具有高灵敏度,能对考生在考试中使用的作弊器材进行有效探测与识别。第四是考场视频巡查系统:既能保证在考试过程中,现场对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与取证工作,也能在考试过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与认证。第五是人脸动态抓拍识别系统:能对考点所有工作人员及考生的人脸信息进行动态抓拍识别,主要用于对工作人员违规工作及考生违规参加考试等行为的查处与认证。

二是考风考纪的人防措施:每个考场设有3名监考教师在考场监考;每个楼层设有监察员,负责监督楼层和考场;在每个考点都有监察员利用视频巡查系统对考场进行实时巡查;市里向各考区派驻监(督)察组,监督检查各考区考试执行情况;组建考风考纪飞行检查组,对全市各考区考风考纪情况进行不定时,不定点检查;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录像资料进行县(区)、市、省三级回放审查; 建立市内监考教师信息数据库、制作带个人信息与个人识别码的监考工作证,用于防范违规考试工作人员对考试安全造成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