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1日04时30分,盖州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团山张屯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型车将电线杆撞倒,导致供电设施损坏、又将旁边居民薛某房屋毁坏,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接警后,事故中队长刘世忠带领民警张仁溆、辅警赵智桐快速赶赴现场。经勘查,现场遗留肇事车辆掉落少量塑料状车体碎片,经过比对,确定肇事车辆为红颜色货车。因案发时段事故现场周围无目击者,办案民警在现场也没有搜集到更有价值线索。
交警大队长李明指令副大队长李刚带队,分组开展侦破工作。因肇事现场附近没有监控录像,民警只能调取该路段两端的监控录像,逐一排查,查阅录像过程中,发现一辆红色大型货车在案发时段经过此路段,并且观察出现场遗留物形状和该车受损位置形状大致吻合。
办案民警又先后调取多处其它地点视频信息,汇总分析驾车人可能逃跑的路线,经反复排查比对,确定辽HE0XXX号大型货车有重大嫌疑,并最终联系到该车车主,驾车人于某某也被传唤到案接受调查。
经调查于某某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当日因凌晨驾车犯困,操作失误撞倒电线杆,因为没有其他人看到,便驾车逃离现场,目前于某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