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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注意!这部重要法律已开始征求意见!违者将受严惩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1 10:55:20
专栏:风险提示

已阅君今天要聊一件大事: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政务处分主要是指相关机关,比如说任免机关、单位和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

这部法律非常重要。

一是涉及到人特别多,二是相关内容对人们日常生活影响特别大。

相关内容比较多,已阅君今天就择要聊一聊。

涉及到的人员,非常多!

根据已经公布的草案,这部法律将主要针对六类公职人员: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有点眼熟吧?对,和《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正好完全重合。

这部法律,会涉及到多少人呢?

因为数据披露方面的原因,很难有个准确的数字。

但可以从部分已经公布的数字,来个管中窥豹。

就拿第一类,也就是公务员人数来说。2016年,人社部发了个公报,名字叫《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里面有这么一个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

这是已阅君能查到的最新数据,但考虑到最近这些年全国招录公务员总人数在10多万到20万人之间波动,新增人数减去退休人数。和2015年底相比,这数字应该变化不大。

光六类中的第一类人,就有700多万!数字够大吧?

其他五类,比如说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人数也相当庞大。

还有一种算法:看各地的监察对象人数。

2017年监察改革后,有这么一些数据:改革后,北京市监察对象达到99.7万人;山西省监察对象达到131.5万人;浙江省监察对象达到70.1万人……还有更高的地方,比如说同个时段,重庆市公布的监察对象人数为207.36万。

一个人的背后,往往影响一个家庭。如果把所影响人口的家庭总人数算上,这个数字就更大了。因此可以说,这部法律影响到的人,非常多。

有关开除,这些内容要注意!

根据这个草案,政务处分不同种类有不同期限。

大致是这样: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开除。

政务处分中,最严厉的就是开除。

因为这意味着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被踢出公职人员队伍。

关于开除这部分,有不少事值得聊一聊。

有种说法:公职人员犯罪后,一定会被开除。这个草案的规定,是这样的吗?

根据这个草案,在三种情况下,必须要开除: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以及宣告缓刑的;

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为故意犯罪被判刑或者哪怕没被判刑,但被判了剥夺政治权利,还有过失犯罪被判了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定会被开除。

但有些特殊情况下的过失犯罪不一定。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不同,犯事的人要么是因为一时不小心,疏忽大意了,要么是觉得肯定不会出事,结果出事了,从他内心来讲,肯定是不希望事情发生的。

故意犯罪,却是希望事情发生的。

这在性质上有区别。

草案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特殊情况下,对照处分决定权限,报请再上一级机关、单位批准,可以不予开除,给予撤职处分。

涉及到开除的,还有一条,也要特别注意。

这个草案规定了一条原则:给予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一般应当与党纪处分相匹配。

怎么匹配?有具体规定。

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受了很严厉的党纪处分后,事情并没有结束,因为后面紧跟着的,将会是很严厉的政务处分。

这两句话,千万别理解反了!

这个草案中,有两句特别容易引起误解:

作出处分决定前公职人员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

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不是公职人员,或者已经死亡的,不再给予处分

要是光从字面意思看,恐怕有些人会认为:在担任公职人员时犯事只要没被发现,之后退休或者辞职离开公职人员队伍,就是平安落地了。

这种想法不但大错特错,而且根本就是理解反了。

这两句之后,草案里还有更详细的规定。

那么就来看看公职人员退休后,以前的事被发现,根据草案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政务处分?

首先是处分决定机关、单位可以对其立案调查,这句话应该没疑问。

接下来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在岗时违法违纪,就算退休前没发现,退休后发现了,对不起,退休待遇会受很大影响,甚至可能会被取消退休待遇,连养老金都没有。

草案还规定:所涉及到相关财物,将会被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这哪里是退休就等于平安落地的意思?

那么,在当公职人员时违法违纪,然后辞职离开,是不是就可以平安落地了?

草案规定,处分决定机关、单位仍然可以对其立案调查,所涉及到相关财物,也还是要被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如果触犯了刑法,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前段时间已阅君介绍过的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的相关案例。

就算公职人员已经死亡,所涉及到相关财物,依然要被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简而言之,那就是:敢伸手,就一定会被捉,就一定会受处分;利用职权,偷偷吃下去的,就一定要吐出来。

聊到这里,大家想必可以看出:这部法律就是为了告诫公职人员,在履行公职时,一定要遵纪守法,否则的话,不但可能会受到相当严厉的政务处分,就算已经退休、离职,也不会平安落地,仍将会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