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涉外行为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从个人的出国境行程安排、审批管理、护照办理等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甚至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涉外行为比如移居、婚姻等,都有相应的规定。因为领导干部是掌握特殊资源的人员,管理不严,除了腐败,可能还对国家安全带来损害。具体来讲,哪一些涉外的纪律是党员干部需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居留资格。
作为我国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国家的管理者,是不允许获取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不管通过什么渠道获得,都是违反纪律的行为。如果要依据国境外,必须辞去公职,并且经过相关的审查才可以。这一点,应该是比较好理解,作为中国的管理者,怎么能拥有外国的国籍和居留权呢?这不是笑话吗?难道中国还需要外国人来进行治理吗?同时,针对配偶子女已经移居国境外的党员领导干部,也有相关的规定,“裸官”也是要受到处理的。
违反规定办理出国境证件或出国境。
我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出国境管理非常的严格,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因公出国境的次数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对于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也是一样,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不允许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故意隐瞒领导干部身份,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等,或者未经批准,以旅游等名义出入国境。党员领导干部拥有的护照证件不管是因公的还是因私的都必须交由组织统一保管。
违反规定脱离组织或与境外人员交往。
这一条主要针对我国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的党员干部。针对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党员干部,所有的行程安排都需要进行审批,同意后不得随意更改,比如增加行程、增加内容、增加项目、擅自脱离组织去旅游、参观行程以外的单位等,即使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的,需要报外事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同时,不能违反规定同境外人员交往,特别是针对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防止泄密窃密事件的发生,危害国家安全。
总之,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涉外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一般出国前都要经过专门培训,大家要多掌握这些规定,防止犯错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