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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年关将至,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2 10:39:29
专栏:风险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01

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02

公开性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03

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04

社会性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高利诱惑,引发惨痛教训

为诱骗群众,不法分子往往编造“一夜暴富”的传奇故事。通过高额收益引诱、骗取更多的人参与投资,在集资初期常常能按时足额兑付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携款潜逃。

以暴利引诱的非法集资案,最为著名的当属2015年的某A2P平台案。该平台从成立之初,就打出“一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的噱头,并承诺9%-14%的年化收益率。

据人民日报报道,截至案发时,该案受害者多达90万,遍布全国31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500亿元人民币。有关人士透露,清退金额预计不高于25%,也就是投资100元最多只能收回25元。

教训惨痛,希望大家在面对明显高于市场同期收益率的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铺天盖地的宣传,其实暗藏陷阱

不法分子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上文提及的某A2P平台也是以虚假宣传造势的案例之一。为吸引更多人投入,该平台采用了大规模的广告轰炸模式,从杂志报刊到电视网络,从线上到线下,无所不包。仅电视广告,投放规模就高达1.5亿元,尤其在国家级电视台投放的广告,更是受到群众的普遍信任,吸引了大批投资者。

如今各种渠道,迎面扑来的投资理财广告,大家需要保持冷静,理性投资。

为您解读“非法集资”


0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02、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活动一般说来有四大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03、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的类型和常见手段?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分为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债权、股权等四大类。其常见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具体表现为: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罪行、逃避打击;利用精神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集资参与人群体等等。

04、非法集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05、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存款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06、什么是集资诈骗?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07、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违法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08、近年来的非法集资犯案活动有哪些典型手法?

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6种:

1、假冒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3、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投资;

4、以“养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6、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09、如何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要做到“四个不”:

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

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

三是对企业“背景”不迷信。

四是对熟人“热心”不轻信。

10、发现非法集资活动,应该怎么办?

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11、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12、非法集资的合同是否有效,投资回报能否得到支持?

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合同中约定的利益条款也无效,投资回报不受法律保护。

13、目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投资公司,是否具有吸收公众资金的资格?

投资公司仅是经工商注册的一般企业,而不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其经营业务主要是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开展投资咨询等。未经批准,不允许吸收公众资金。

14、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上的广告是否可信?

投资理财广告是一种商业行为,投资者要慎重辨识风险,不要受广告诱惑盲目投资。

15、获得过多种荣誉称号的投资公司是否可信赖?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公司进行理财时,应该看它的经营业务是否合法、合规,而不能单纯凭其荣誉称号作出判断。

16、某些企业以经营超市、养殖、种植等实体项目为名集资,是否值得投资?

投资者一方面对这些项目要进行认真甄别,另一方面要辨清其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一些企业所谓的超市、养殖、种植等实体项目只不过是引诱集资参与人参与的“空心项目”,没有真实业务。即使集资企业真的经营这些项目,其从项目上获得的收益也无法支撑其承诺的高额回报,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17、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呢?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刑事案件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8、P2P网络借贷平台不能突破哪几条红线?

P2P网络借贷平台不能突破4条红线:

一是平台的中介性质;

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19、P2P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P2P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社会公众要谨防这三种情况:

一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

二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三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20、老年人应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最近几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因此,当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建议老年朋友通过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的产品进行理财,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