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食药监通字〔2018〕2号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第2期)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32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中,盖州市万士资年饮品厂生产的混合水果罐头(生产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规格:245克/瓶)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盖州市万士资年饮品厂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经营该产品,并张贴公告进行产品召回。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企业正在排查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