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食药监通字〔2018〕13号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第5期)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辽宁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营口站前万达店销售的标称沈阳市辛睿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辣白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辽宁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营口站前万达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超市暂停经营该产品,并张贴公告进行产品召回。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超市正在排查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