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雯,女,回族,198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0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营口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现任营口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该同志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青年民警、辽宁省杰出女警、辽宁省技侦工作先进个人、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营口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成功当选为营口市第12届党代表、第15届妇女代表大会妇女代表。
一、坚持精准分析,做好参谋助手工作。到市纪委工作以来,该同志一直在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案管室不像查办案件那么轰轰烈烈,冲锋在前,但却要求熟悉掌握相关纪法业务知识。案管室工作具有综合性、广泛性、保密性和琐碎性的特点。工作起来来不得半点马虎,一个小数点的错误就会导致得出不正确的结论。两年来,累计上报问题线索7861件,审核把关各类数据754件,制作统计数据报表200余份;撰写通知通报55余次;先后对6250余名考察人选进行廉政查询。监委成立以后,先后编写了“15类67项”审查调查措施文书,使每一项审查调查措施的使用都规范统一。
二.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砥砺前行。有人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个光鲜的职业,但自从到市纪委监委工作以来,该同志才真正理解了纪检人要做孤独的监督者的含义。案管室人员少、任务重,最少时3天就要值一个夜班,作为一名女同志、一个女儿、一个妈妈,在父母生病,孩子住院的情况下,她也没有耽误一天工作,因为她知道案管室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负有监督责任,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是每个案管人的职责,也是每名纪检人的使命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