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开展地震趋势会商。组织召开季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对全国、省、我市及邻区地震活动情况和前兆观测手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分析,提出了地震趋势会商意见。
二是加强震情预测通报。认真组织编发《震情简报》,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抓好地震监测设备的维护检查,将1处电磁扰动仪故障部件返厂维修,完成了3个地震监测点监控设备故障的维修,对3个地震监测站进行设备检查。
四是完成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增建抗干扰设施的确定、对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征求意见的确认。
五是做好日常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