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市特殊食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场局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近日,营口市市场局采取七项措施加强我市的特殊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筑牢食品安全民生底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探索制定新纳入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2类产品的监管措施,确保特殊食品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督促企业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自律约束,积极公开并严格履行特殊食品安全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特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特殊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建立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与销售点联运监管机制,捆绑解决特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是规范引导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从企业进货查验、自查和整改、场所环境、问题信息快速响应、问题产品先行赔付等直接影响消费者购物安全的重点方面入手,鼓励符合标准的企业实行自我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信息系统管理。不断更新和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基本信息,要求各县(市)区局按照时间节点对企业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审核通过率达100%。实行特殊食品专柜专区销售和储存。要求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在销售场所进行公示,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真正把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压稳。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市局和县区局监管责任,制定本单位涉企检查计划,做到深入企业有计划,具体工作有人抓,树立监管加指导新理念。全面掌握特殊食品尤其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2类产品生产及经营企业的底数及经营状况,建立健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台账及档案,完善重点监管对象清单。严格保证监管的频次和覆盖面。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及投诉举报等工作,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频次,加强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完成率要达到100%,依法监督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召回不合格特殊食品并依法处置。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对我市特殊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风险分级,从而确定监管频次,对高风险特殊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要求重点食品销售企业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自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根据风险自查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对风险隐患进行整改,规范记录风险隐患整改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双随机和飞行检查,对属地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本年度市局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抽查不少于40家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公开检查信息,对问题整改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跟踪到位,震慑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特殊食品执法人员知识结构,提升执法办案综合技能,市局将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及执法技能培训,加大对双随机检查人员及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加大对县、区局监管人员业务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是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巩固2018年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成果,结合2019年年初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加大对特殊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扩大宣传影响,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机制,依法及时移送涉刑案件,强化案件跟踪与反馈,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等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各种渠道发现的案件线索,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上取得突破。
七是引导各届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风险监测。掌握我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状况,发布监测结果,引导百姓科学消费。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特殊食品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强化农村协管员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妥善处置特殊食品安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特殊食品知识的科普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理性消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