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在市检察院召开的党组会议上,张为检察长就中层领导干部如何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出要求。
张为检察长指出,中层领导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部门负责人既是检察工作的战斗员又是指挥员,既是执行者又是管理者,要从为营口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思路和职责定位。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带头专研业务。要了解和把握全市、全院的中心工作,加强自律意识,工作上权衡利弊轻重,教育引导本部门干警懂规矩、守纪律。
张为检察长要求,中层领导干部私心要少。领导干部应当随着职务的提升,更多地为干警想、为部门想、为检察事业发展想,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管理队伍。在实际工作中,要勇于承担责任,有推功揽过的美德。
张为检察长强调,中层领导干部要有管理和服务意识。要不断增强团结和管理队伍的能力,工作上讲究方式方法,提高本部门干警的凝聚力,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要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特别是综合部门要把服务保障一线办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要做好改革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