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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开展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执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6 10:48:04
专栏:行业信用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司法部门统一安排,58日至20日,市发改委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一是确认执法主体。市发改委作为法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其他权力等3类职权。

二是梳理执法依据。经过梳理,市发改委的执法依据主要包括:《招标投标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价格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是确认内部执法科室及其人员。经梳理,市改委招投标办、信用管理、能源交通、投资、油气管道等科室具有行政处罚权;价格、环资等科室具有行政奖励权;招投标办、信息管理、投资等科室具有其他权力。目前,在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为26人。

四是提请审核确认。认真填报了《辽宁省营口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表》《辽宁省行政执法主体信息采集表》《辽宁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表》等6张报表,待省、市司法部门审核确认后全部上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