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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经济开发区5.15政务公开日 活动总结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7 10:59:52
专栏:行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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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12号)要求,深入落实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2019]13号),围绕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进政务服务中心、户外广场、企业等宣传服务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

为深入推动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促进辽河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活动日之前,管委会领导就全市第十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进行了会议部署,研究了活动的内容形式,明确了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定了活动项目的负责人,并对本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确定了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各部门配合工作,全员参与活动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活动效果

 (一)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政务公开日当天,在辽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场设立彩虹门和政策咨询台,并悬挂了宣传标语,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政策咨询册和宣传资料,向企业和群众展示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流程和相关的政策依据等事项,尽全力满足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积极筹备,完善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事项

辽河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实行辽河开发区中层以上干部职务姓名、办公电话、工作分工“三公开”制度;抵制利用职权向服务对象强行指定服务等问题;履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形成办事模板,使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顺畅;实行阳光审批,把审批事项、审批流程、“三公开”制度等信息全部公开上网上墙。

(三)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辽河开发区办事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落实项目服务“一条龙”,实现项目不出辽河开发区闭环审批,努力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在办事大厅成立政策兑现窗口,以七天为一周期,及时兑现财税优惠政策。

(四)降低办证费用

辽河开发区审批大厅不涉及收费业务,大厅已设便民窗口,为企业提供免费复印、打印等服务。

(五)实行企业联络员制度

严格落实《项目(企业)四个一帮扶制度》,制定《企业联系制度》组建辽河开发区项目(企业)帮扶领导小组,建立帮扶团队,下设三个小组开展定向帮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督导各小组的帮扶工作,班子成员为各小组责任领导项目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企业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局,协调、调度辽河开发区各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帮扶工作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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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辽河经济开发区项目(企业)“四个一”帮扶制度》、《辽河经济开发区企业联络员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企业联络员和重点企业帮扶团队定期走访企业,每月汇总,梳理收集涉及企业提出的相关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工艺技术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招工困难、资金短缺和部分企业闲置需帮助盘活等共性问题。

三、推进政务公开活动延伸,巩固活动成果

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以公开取信于民的重要方式,是需要全面落实并长期坚持的政府行为,“5·15政务公开日”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助燃器。本次活动,以政务公开日为起点,以深入宣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契机,持之以恒,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开展“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活动,是贴近群众、为企业服务的良好形式,是切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的正确举措,应该不断完善。今后,我们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将总结不足,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使之更好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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