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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等3项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25 14:56:22
专栏:行业信用

近日,市发改委制定并印发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到今年底,市发改委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助力我市加快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并在我委网站上公示。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的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管理、保存执法卷宗。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加强信息归档管理,强化记录实效。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我委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结合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进一步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严格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