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在机构、职能、人员的整合融合中,做到了由部门观念向全局观念的转变、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的转变、由单一部门业务向综合交叉职能的转变、以点线向全面集成的转变的“四个转变”为队伍建设重点,加快整合融合,加快角色到位,加快工作推进,自觉做到讲大局、识大体、令行禁止,自觉做到维权服务群众、监管服务企业、靠前服务政府,自觉做到想事、干事、出亮点,形成了班子团结、队伍稳定的良好局面,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绩,实现了开门红。
从制度建设推进,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机关形象。人事科制定《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文明礼仪行为规范》,指导工作人员工作交流与衔接顺畅,外事接待文明礼貌树形象,营造了内外和谐的良好局面。机关党委在全局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建设一流队伍为抓手,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全面深化“营口有礼”主题实践,倡导领导与同志之间开展互帮互助、互学互评、互谈互勉,形成良好风尚,促进政治、业务素质双提高,努力建设文明机关。目前,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在全局成为常态。
寓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于促进创新发展之中,以创新发展为宗旨,不断提高文明优质服务水平。一是推出“46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企业原来需要35天完成的登记事项,现在只需要7天,为企业节省办事时间28天,在全国领先。二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关于印发服务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两个方案、一个意见”的通知》,即推行小微企业“一张表申请、当天发照”登记制度;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简易登记制度;试行个体经营户备案登记制度,这些制度创新在全国首开先河。三是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复制推广,全面优化审批方式,对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1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771户80平方米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按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3项实行“优化准入服务”方式审批,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审批事项818件,以“优化准入服务”方式办理审批事项2900件。四是全力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推行24小时网上受理、网上预约登记、自动咨询回复等渠道多样、简便易行的网上办理服务,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保障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市场主体4.71万户,同比增长170.21%;其中新增内资企业5380户、新增外商投资企业2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3户,个体工商户新设立41685户。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计达24.86万户,位居全省第三,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扎实推进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社会实践意义,以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为民生福祉,压实市场监管职责。一是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94次,发放各类宣传品近6万份,发布各类通知11个,召开联席会议等4次,检查各类场所1293个,摸排各类违法线索53条,立案4件,结案3件,涉案金额12.14万元,罚没款0.6万元。二是组织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出台了《营口地区直销经营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为直销经营活动划定了红线,标明了底线,开展传销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排查出租房屋2231个,流动人口4518人,教育遣返涉传人员100多人,分别移送公安局、自贸区各1件。三是保持对医疗、药品、保健品,农资、金融等类别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针对各类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和违法经营行为。共开展各类广告专项整治活动9次,依法取缔违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12块,实施行政告诫1次,发出责令暂停发布涉嫌违法广告通知书1份。四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善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推进组,设定123项评价标准,逐项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五是实施餐饮“明厨亮灶”提升工程。规模以上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比例达到80%,保持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六是强化药品日常监管。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6家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及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地区1364家药品零售企业均已上交自检自查报告,1196家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诚信档案数据库。七是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单位的监管。通过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械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检查使用单位326家,责令改正3家,立案2家,警告2家。八是抽检监测力度加大。开展“营口食安、你点我检”活动,建设食品接样室,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760批次、食品安全建设年专项监督抽检300批次、你点我捡43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50批次。开展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本次抽检总计完成药品抽检32批次。其中,药品使用单位 28批次,药品生产单位3 批次,药品经营单位1批次。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促进作用,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起草完成《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实施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全市已有4家企业通过省资格审查,进入2019年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公示。二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目前已主导制定省地方标准8项,参与国家标准制修定项目达41项,全市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量达1515项。三是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完成以计量器具制造企业7家、加油站124家、眼镜制配场所183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7家的数据库建设,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8056件,“民用三表”管理全面加强。四是深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制性认证产品重点监管企业检查,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现已完成95家检测机构2018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设立6个督导组,完成自查自纠总数1100家,自查设备17100台,自查作业人员数3500人,发现隐患1152个,其中严重隐患15个,整改隐患825个,公开承诺1100家,各级监察机构共发现未治理隐患23个。率先在全省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营口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做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三个创新”。
以创建优质品牌为抓手,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建设。为方便民营企业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和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融资,经省局和总局批准,2019年4月营口商标受理窗口正式启用,企业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商标注册以及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业务,节省了办事成本。截至目前,受理农委申报“营口传统大酱”为非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1件,全市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9件,名列全省第三位。为全市民营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累计达到5.08亿元。
市场监管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局和省局各项决策部署,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勇于担当,以更加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建设一支有担当有作为的新型市场监管队伍,为营口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