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实施了《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旅游市场的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和重点检查;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分级逐步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档案;在全市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红黑榜”制度;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并纳入统一的应急体系。以全市各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为单位建立起“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的联动机制,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制度。通过有关媒体曝光旅游不文明行为,在各旅行社服务网点和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公布相关事件和当事人。开展旅游不文明“随手拍”“提个醒”等活动,曝光不文明行为,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