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测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营口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完成300批次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任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附:营口市畜产品兽药检残留测结果汇总表
附件:
营口市畜产品兽药检残留测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