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我市已被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联盟地区,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我市符合条件的58家医疗卫生机构将实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中包括精神类疾病药物、抗肿瘤药物和高血压等慢性病药物共计25种。此项医改政策的推行将不同程度上降低市民用药费用,保障用药安全。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沈阳市和大连市被纳入全国首批11个试点城市。9月,基于国家试点扩围采购政策,我市被纳入集中采购联盟地区。为了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在我市落地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司其职,联动推进。
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就我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市医疗保障局将在中选药品质量把关、加强购销合同管理、畅通医院采购渠道和落实医保支付政策方面强化价格调控和资金保障。
市卫健委将负责对中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畅通中选药品进医院的政策通道,制定用药指南,强化政策宣传,在中选药品使用上推进政策落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药品流通领域、药品采购渠道,医疗机构药品储存环境,药品抽检和中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加强监管集中发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除国家集中采购的25种中选药品外,其他同通用名未中选的药品也同步实施梯度降价,对应25个品种,共有131个药品平均降价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