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税务局在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过程中,把管理寓于服务,用实打实举措帮助企业便利办税事项。
应时合势 压缩企业开办时长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于企业开办便利化的实际体验,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自贸区税务局整合业务流程,重组办理模式,加强与自贸区商事登记综合窗口的合作,实现“一窗受理,一次采集,信息共享”。
自贸区税务局将税务登记、申领发票等相关事项整合至自贸区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在综合窗口实现电子税务局开户、税务登记信息确认、实名认证信息采集、一般纳税人登记、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领发票等事项办理。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综合出件”工作模式,控制各环节办理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从11月8日进驻以来,共办理新办企业登记70户,变更登记事项1180户,注销企业38户。此举提前完成复制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涉税举措,超过世界银行评估测算指标。
惠企利民 不动产转移流程再造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打造舒心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自贸区税务局与自贸区不动产部门合作,整合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设立“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行办理。
目前,在自贸区税务局,当事人在综合服务窗口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对于自贸区内登记注册的单位纳税人之间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行为,转让双方可凭契税完税凭证、转让合同和《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诚信纳税声明》,向土地管理部门、不动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产权变更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动产管理部门可实现受理即办理,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5天缩短至1天,大大低于世界银行设定的办理时限标准,极大地便利了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自贸区税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贸区税务局还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采取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