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引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内部典型引路、模范带头的示范效应,近日,营口市市场局印发了《营口市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决定从5月1日起全面启动营口市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申报、公示评价、认定公布及动态管理五个阶段,到12月底结束。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局推荐、市局综合评定的原则,通过对申报单位资料抽查、实地检查,结合日常巡查、消费者投诉、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和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验收,在每个县(市、区)评选出不少于1家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在全市评选出30家保健食品诚信经营店。对凡评选为营口市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的单位,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发文公告,并在市局网站上公示年度“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名单。
本次创建活动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的工作部署,按照“部门推动、企业主导、自主承诺、多方监督、失信惩戒”的原则,积极鼓励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争创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增强企业食品安全和诚信自律意识,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所,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