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我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来,全市围绕“海韵林城,生态营口”战略目标,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森林城市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今年5月,国家林草局公布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我市各项监测指标持续巩固提升,成功续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主要措施:一是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市林草局充分挖掘我市区位优势、自然禀赋和文化特色,科学规划森林城市四大体系建设的各项内容,全力打造“一屏一带一轴,两核两极两区,十园百廊千村”的总体布局。围绕优化生态空间,编制《营口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红线。二是项目引领,加大投入。坚持政府统筹主导,搭建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投资造林绿化,营造“社会得绿、企业得利、农民得益”的多赢局面。建设森林城市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森林城市建设资金达37.73亿元,重点实施四大体系九大工程建设,五年累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2.41万亩,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41.10万亩。三是弘扬生态理念,提升文明意识。市林草局围绕“念好绿化经、唱好林草戏、打好生态牌”,深入开展以“践行营口有礼,绿化从我做起 ”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创建森林城市以来,全市累计参加义务植树502.2万人次,植树1332万株,义务植树参与率达91.9%。四是城乡协调发展,不断优化环境。重点开展主城区和县区城区绿色福利空间建设、滨海湿地景观带建设、水系与农田林网建设、森林村镇建设、中东南低山丘陵区森林保育、生态产业建设、森林城市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等工程。截至目前,我市道路应绿化率达100%,水岸应绿化率达95.5%,乡土树种使用率达96.1%,已形成青山环绕、林城相彰、林水相依、林路相衬、林居相嵌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