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先行先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赋予第二批行政职权的决定》的要求,我市自2017年以来,分两批共向自贸区下放了197项行政职权。由于部分行政职权的实施层级为市级,自贸区无法自行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认领备案,需要由各个部门在系统中点击下放后,自贸区才能进行事项的认领备案。
市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由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相关业务科室仔细对需要下放到自贸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核对,通过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具体符合下放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完成下放。
在系统中下放政务服务事项是向自贸区放权的延伸,是支持自贸区建设和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打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