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5月17日至5月20日,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从业务科室抽调24名骨干组成6个暗访组分别对鲅鱼圈区、大石桥市、盖州市、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等6个县(市)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退热药销售登记等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4天的暗访检查。共暗访检查冷库132家,商场超市61家,检查餐饮单位66家,检查农贸市场13处,检查药店80家,责令3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停业整顿、7家药店停业整顿。通过对13处农贸市场内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巡查监测,我市物价总体平稳,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均能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能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同时,市局和县区局、县区局和冷库以及零售药店都分别逐级建立了微信工作群,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能够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到位。
二、迅速排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市局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全面加严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五查”零售药店。一查退热类药品销售进否进行身份查验并实名登记;二查是否将登记信息按规定上报;三查工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每日上岗前是否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四查营业场所是否通风消毒;五查是否对进店顾客进行测温并要求扫码及规范佩戴口罩等。二是“十查”进口冷链食品。对首站定点冷库一查“批批检测、件件消毒”;二查“三证一码”;三查“双人双锁”;四查两支队伍运行和保护;五查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录入是否应入尽入。对非定点冷库六查是否违规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七查“三证一码”;八查是否“应赋码尽赋码”;九查是否实行专区销售、专区标识;十查是否单独存放或销售。在开展全面检查的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比如全市所有集体用餐单位已暂停经营,全市所有冷库内进口冷链食品出库时要做到批批消毒、检测,盖州市所有药店临时停售退热药,鲅鱼圈所有单体药店停售退热药等,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疫情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617人次,检查冷库399家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41家次,检查商场超市1702家次,检查餐饮饭店1915家次,检查农贸市场171处次,检查药店1012家次,共计责令13家药店、137家食品经营单位停业整顿。
三、强化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冷库基本都能够按照《营口市防指关于对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专库专区管理的通告》规定,生产、经营(贮存)进口冷链食品。农贸市场内基本不存在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情况,部分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原材料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能够查验“三证一码”,商场超市设置扫码、测温设备,酒店、饭店做到进门扫码、测温,就餐、付款设置一米线,开门营业前和闭店后全面消毒。大部分药店能够落实进出药店人员测量体温,做好退烧类药品销售登记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及防疫指挥部报告等要求。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关于进一步加严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更加坚定不移的决心、更加顽强斗争的精神、“向前一步”的勇气担当和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坚决守住冷链和药店这两个关键。
一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以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贮藏、加工、流通、销售和使用单位为检查对象,以进口冷冻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超、农贸市场等,严查重处非法贮存、分装、经营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行为。坚决做到“四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码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和使用。
二是强化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抽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防和省防指要求,强化“人物同防”,强化部门协作,强化排查抽查,接续做好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抽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加强跟进管理、确保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药品监管。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和“探头”作用,严格监督零售药店落实退热药、农村零售药店落实“一退、二抗”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和报送制度。
四是对于本次暗访中,执法人员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责令整改的已当场责令整改,对于不能当场责令整改的,已通报辖区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月底前整改完毕,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能关停的关停,能取缔的取缔,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