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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公共安全公信领域 信用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0 14:49:49
专栏:行业信用

    为着力构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切实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根据《营口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多管齐下、协同监管,标本兼治、全面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的基本原则,大力推动我市公安机关公共安全公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不断推进完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二、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2.依托各项重大信息化工程,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

3.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通过网络为社会公众和征信机构提供查询服务。

4.制定政务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推进与政府其他部门政务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在公共管理中加强信用信息引用。

5.依法推进各信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逐步纳入交通违章、治安处罚等信用信息,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各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6.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

7.加快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把为民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公安队伍公信力。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监察制度,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

8.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物品、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等行业为重点,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涉企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诚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和失信行为惩戒。

9.依托公安人口信息资源库,建立完善全市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建立重点人群的信用记录。

10.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完善市级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建立交通安全领域、治安领域等信用记录,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11.健全促进执法公开的制度基础。研究建立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制度举措,提升公安执法水平,提高公安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公安执法公开制度。

12.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营口市公安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

(二)提升思想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全市公安机关必须把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厉打击违法失信犯罪活动,全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平安环境。

(三)强化工作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提出本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加强监测和监督检查意见的实施情况。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联合奖惩机制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四)加强沟通协作。全市公安机关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建立内外部协作机制。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信息共享、联手行动、相互协作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强化公安内部各警种、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业务特点和优势,相互配合,共享信息,形成合力,扎扎实实地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