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营口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营口市商务局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安排,依据《营口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通过“双随之机”的检查方式,营口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3月1日起对营口市行政区域内的36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使执法人员更加全面的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并带领执法检查人员前往现场检查。通过查看现场、备案登记情况的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