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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督管理局圆满完成2019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任务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6 10:13:38
专栏:行业信用
    自3月份以来,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的通知》(辽药监市管〔2019〕16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国家药品抽检抽样工作顺利展开。一是全面摸底精心组织。把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列入重点抽样单位,按照监检结合的原则,重点对抽取样品的购进渠道、票据、药品存储环境等内容进行检查,以便更好地控制药品质量,取得明显效果;二是合理分配重点突破。为保证国家药品抽检最大程度地代表营口地区整体药品质量情况,对全市医疗机构用药单位作为重点抽样;三是做好生产企业抽样全覆盖。对照国家药品抽样目录,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品种上做到百分之百覆盖。四是抽调专业人员开展抽样工作。为确保抽检的质量,积极与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协调,选派了业务精湛的专业人员配合抽检。2019年药品国家评价性抽样任务分配营口局30批次,总计完成药品抽检任务32批次,其中:药品使用单位 28批次,药品生产单位3 批次,药品经营单位1批次,超额完成2批次。为了保证样品在邮寄过程当中的完整性、安全性,我们采取了防破碎、保价、冷链、防挤压变形等安全措施。今年国家评价性抽检工作品种多、抽样数量大、价格高,对确保高质量完成抽样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在实施抽样的过程中,市局按照省局通知的要求,不辞辛苦,克服困难,严格执行抽样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监管的职责。经过历时一个半月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19年评价性药品抽样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