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环发〔2019〕49号
关于2019年进一步加强污染源
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派驻机构环保局: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支撑作用,根据市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并结合市人大执法监督意见,市局将全面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计划从在线数据平台开发应用、上下联动闭环管理等方面入手,着力推进规范化管理,使在线数据更好地为现场执法及行政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体制机制
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要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部门(牵头人)抓总,现场管理人员现场负责的工作体制、机制,务必明确职责任务、岗位责任,让管理流程顺畅运行,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
二、排查梳理,整改解决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突出重点,近期要着力解决重点排污单位、20吨以上燃煤锅炉、45米以上高架源,涉及氮、磷排放等企业的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详见附件),以及各地环保部门对异常超标数据现场执法情况反馈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开展排查梳理。建立健全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规范管理,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备案材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及时排查、发现、督促企业整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实时掌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与管理情况。三要强化措施,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规范企业备案主体责任制度,工作中注重调动运维单位的积极性,切实抓好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工作。
三、上下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市局调整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原工作职责现由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信息监控科负责。各地要加强上下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的时间节点上报相关工作信息。
请各地环保部门填写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于3月18日16时前报送市局。名单人员如有调整,须及时向市局上报备案。
联系电话:15941758864(617864)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