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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4省11市共同签署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框架协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6:01:07
专栏:联合奖惩动态

   为合力构建黄海、渤海周边及东北三省旅游城市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协作机制,提升区域内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共同倡议,近日,我市与哈尔滨市、长春市、长白山保护区、青岛市、东营市、威海市、大连市、丹东市、锦州市、葫芦岛市等411个城市和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签署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框架协议。协作各方将加强6个方面的合作。一是建立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各协作方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信息沟通与交流,主动通报各类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二是建立事件联合处置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联动协作机制,预防和控制跨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各方获悉发生或可能发生涉及协作方区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方通报,开展联动协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通报协查情况,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效能。三是建立技术互助协作机制。鼓励协作各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技术协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合作,积极开展风险监测数据、方法、标准等方面的广泛交流。四是建立人才培育合作机制。建立协作区域专家库,提供重大事件分析、应对、处置的专家技术支持,共同提高科学处置突发事件、引导舆论和公众的能力水平。加大联合培训演练力度,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深化合作范畴,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典型事件案例分析研讨机制,不断提高协同处置能力。五是建立预案联合演练机制。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应急演练,互相选派专家技术型人才参与跨区域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建立跨区域应急协作机制,畅通协调沟通渠道,提高合力处置跨区域突发事件的能力。六是建立促进协作保障机制。建立领导会商制度:定期举行各方局领导联席会议,研究、会商、决定区域协作重大事宜,协调推进区域应急合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方指定1名处级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担任本区域内协作机制联络员,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组织落实相关协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