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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信誉AAA级企业可享受通行便利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01 13:17:44
专栏:全省动态

  日前,鞍山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实体经济运输成本将会大幅下降。同时,对企业信誉较好的交通运输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意见》,我市将全面优化道路运输通行和停靠管理。对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对经营信誉AAA级的企业优先考虑按规定给予通行便利。对从事生活和医药必需品配送的企业、鲜活农产品和冷链产品配送的企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企业、开展共同(集中)配送的企业优先考虑给予通行便利。规范城市配送车辆管理,为从事城市共同配送的车辆统一喷涂“城市共同配送”的标志标识。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依据《鞍山市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办法》,对物流车辆在市区禁行道路通行提供办理货车通行证的便民服务,为其规划合理路线及合理时段,确保物流车辆能够顺利进入禁行区域和道路进行物流运输活动;完善大型物流中心、公用型城市配送中心和分拨中心等配送基础设施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科学规划和设置货运车辆通行的标志标线,优化城市配送运输通道网络。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精简大件运输审批要件,将四级审批压缩为三级审批,在全市推广使用电子印章。开辟超限运输审批“绿色通道”,将审批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之内。
    全面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政策,取消二级维护记录卡和签章备案制度,由业户根据车辆使用情况自主确定合理的维护周期。全市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实行网上审核、远程核发。允许我市普通货运车辆在我市范围内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普通货运车辆在全省范围内均可办理异地检验,并无需提供任何委托检验手续。


来源:信用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