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搜索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用动态 >全省动态
大连市97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24 10:16:08
专栏:全省动态

       近日获悉,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97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纳单工作坚持合理控制纳入企业数量,逐步扩大纳入范围的原则,首批仅纳入了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企业69家,化学品制剂制造类企业9家及金属制品制造、食品制造、服装制造等其他各类制造业企业19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须具备三年内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连续两年环境信用等级为守信企业等条件。特别指出的是,涉及核与辐射、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尾矿库等行业的企业和具备贮灰场的燃煤发电企业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本次纳入的97家企业中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行业企业较多,与近年来大连市强力推进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是分不开的。督促企业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联网,推进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示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信息,执法人员可以通过线上监控的方式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出台正面清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挥守法诚信企业的正向激励作用,能够进入正面的条件相当严格。”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大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市共有各类污染源2.9万个,首批正面清单企业仅97家,相当于每300家企业才能选出一个正面清单企业,可谓凤毛麟角。我们希望通过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市的排污企业积极向好转变,形成由‘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