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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辽宁籍ETC货车 派发电子消费券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21 10:25:39
专栏:全省动态

为进一步加大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的纾困解难力度,从6月15日零时起,我省对辽宁籍ETC货车派发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和服务区加油费用。

本次活动将持续9个月,电子消费券派发期至2022年底,有效使用期至2023年3月31日。电子消费券将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APP以及“辽宁高速企业服务平台”线上发放,符合条件的货运企业、司机可以实现消费券的“无感”领取。

据统计,电子消费券活动将让近5.6万户货运企业受益,近百万台货运车辆得到优惠。

此次活动是针对辽宁省发行的辽宁籍货车ETC记账用户,包括银行联名卡、自营记账卡、分对分担保记账卡,并且ETC账户为正常状态即可获得活动申领资格。每累计发生高速公路辽宁路段通行费满100元派发5元电子消费券,当次不足100元或超出整百部门予以累计。个人用户按面值获券后派发到个人ETC账户;企业用户按照所属符合条件车辆核定总额,派发到企业ETC账户。个人用户收到的消费券可以用于充抵辽宁路段通行费或辽宁服务区加油消费,用于通行费抵充时实行系统自动核销,用于服务区加油时需要现场核销;企业用户收到的消费券只用于充抵辽宁路段通行费。

本次活动是在不改变现有通行费交易记账流程的前提下开展的,执行“收赠两条线”。除赠票部分不予开发票,其余部分可以正常开具通行费发票。储值用户需要到ETC服务网点办理储值卡转记账卡业务后参与活动。

此外,在全省295个收费站ETC服务网点还可便捷办理货车ETC,最多3分钟可办理完成,并享受免收“设备费、标签费、安装费”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