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3月1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共发现辽宁55家企业5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内镶式滴管带、泳装、铅笔等产品。日前,我省对这些不合格产品开展了后处理工作。
在本次抽查中,涉及生产企业43家44批次产品、经销商12家12批次产品。截至目前,21家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已完成。其中,辽宁泽龙水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辽阳铁西阀门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兴城市燕莎制衣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复查合格,瓦房店轴承砂轮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停产,海城市南台通达电器厂等其他22家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大连西岗区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塔湾店、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等12家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销商后处理工作均已完成,不合格产品已责令经销商全部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