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2023年度信用承诺工作推进方案出台,今年12月底前,沧州市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告知承诺事项全流程信用监管,各行业组织将信用承诺应用到行业管理。
推进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管理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审批部门结合业务实际探索推进容缺受理和容缺预审。推进行业自律信用承诺。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实际,组织监管对象签订行业信用承诺,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引导从业人员及企业依法履职、诚信经营。推进信用修复信用承诺。推进“承诺即修复”,监管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将信用修复的途径一并告知被处罚人。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就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进行质量、期限、保障承诺,在政府部门网站、“信用中国(河北沧州)”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作出承诺但未履行到位的,建立事项清单,分类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组织公务员就依法履职、作风纪律、安全保密等进行承诺,并将履约情况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鼓励经营主体自主承诺。开展“万企公开亮承诺”活动。推进信用承诺信息共享应用。市县两级信用办分别建立本地信用承诺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归集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