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规定,今年我市沿海各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辽河流域休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黄渤海伏季休渔期从以前的3个月延长到4个月已经实行了三年,目前,我市应休渔船共有1935艘,本港休渔渔船1665艘。
盖州市光辉渔港是我市最大的中心渔港,5月1日上午10点钟,记者在该码头看到,码头已经停靠了不少渔船,根据全省伏季休渔规定,当天中午12点之前,所有渔船必须返港休渔。
盖州渔民刘毅告诉记者,他是4月30日回来的,休渔对自然资源有好处,有利于海洋资源恢复。
在光辉渔港码头,记者看到,不少渔民正忙着在岸上整理渔网。渔民们表示,渔民和渔船经过几个月的捕捞生产,已经尽显疲惫,趁着休渔期,正好可以对渔船进行维修和保养,以便休渔期结束后再度出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规定,休渔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同时所有用海养殖公司、养殖户按规定要求管理好自己的养殖渔船。特殊经济品种(海蜇)专项捕捞,按农业农村部通告具体时间进行。
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渔船3天前陆续回港,现在能有200多艘,休渔期间他们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港口平稳运行……
伏季休渔期间,我市将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制度,实施“依港管船”“定人联船”,掌握伏休期每条渔船动向,各地应休渔船5月1日12时后不得自行转港,休渔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同时,我市将开展违规禁用渔具清理整治行动与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行动,组织渔政、海警、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严格执行“海查陆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