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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市场监管作用 助推农产品品牌建设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20 15:03:05
专栏:全市动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已从高速度发展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越来越少,将工作重心已转移到了抓好营商环境、抓好监管制度建设、增强服务能力上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除了要做好监管工作,确保安全底线外,质量提升工作更能体现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通过推进认证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引领,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等来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社会的能力;通过宣传引导,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等来夯实质量基础;通过深化“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主声明公开和监督”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

2018年政府部门取消了名牌产品评定工作,这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直接干预的具体举措。2018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激励机制,不断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向管理要效益。《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8〕63号)对民营企业在申请外专利、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等予以90%的补助支持。这些文件的发布和制定说明了政府部门已从政府部门评定名牌转为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品质量。放眼世界,很多先进国家都是通过第三方合格评定的方式来评价产品和服务的,这也是我国为了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增加出口能力的需要。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发挥质量认证在产品质量提升、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方协调沟通,着力抓好文件落实。市局抓住“农工党政协提案调研”这一有利契机,深入分析调查研究,认真建言献策,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文明社会的标志,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各级政府提升民众福祉的有力抓手;农产品品牌建设是质量安全的保障和基础,也是提升民众生活品质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特别是部分生产经营者存在观念陈旧落后,文化素质较低,目光短浅,品牌意识差,未能意识到品牌树立能够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价值,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基于我市的客观实际及所处的时间背景,我局建议中国农工民主党营口市委员会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的配套文件,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是拟由农产品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为抓手,引入和国际接轨的第三方参与评定,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政府出资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来强力推行农产品认证制度,通过加强管理来打造我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品牌;二是建立品牌追溯体系,借助互联网平台,建立起从种子、土地、农户到农产品企业线上销售渠道的“营口品牌”整套追溯体系;三是实施标准化管理,构建“营口品牌”的品控标准及追溯系统,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 

此项工作充分体现了我局转变思维方式,顺应发展和改革要求,也体现了政府部门的宣传引导和协调沟通作用,通过职能作用的发挥来力争实现产品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