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季度全市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18024户,同比增长159.71%;其中企业新设立21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立47户,个体工商户新设立15849户。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计达227853户,位居全省第三。年初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切实解决“起名难、效率低、不自主”的问题。实施以来企业自主申报名称千余户,只有1户因名称高度近似予以驳回。二是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2月1日起,全市市场主体能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报送年报和自主公示信息,能够通过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随时下载、实时验证、移动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三是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全面梳理整合优化《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合并内、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各类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并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申请书。整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外商投资公司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为方便申请人填写,将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四是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将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无需提交清算组备案的4份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五是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1月1日起,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积极支持、鼓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结合电子商务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的特点,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现已办理130户。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已办理9172户,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