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市行政审批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率,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压缩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时限,促进项目早日开工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将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由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踏勘—公示—办结6个环节优化为现在的申请—受理—审核(含现场踏勘)—办结(含公示)4个环节。现场踏勘环节和公示环节分别合并入审核环节和办结环节,二者不再单独作为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2项。
二是削减前置要件。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文件精神,多次认真梳理,将各项前置要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内部流转的坚决内部流转、能实行承诺制的坚决实行承诺制,所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事项全部脱钩。1.先后取消了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委派书、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委派书、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2.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及五方主体授权承诺书、安全监督申请受理书进行了内部流转。3.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社会保险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完全与施工许可证脱钩,现在施工许可不再为任何收费行为把关。共计削减、优化、内部流转前置要件12 项,对比压缩50%。
三是做好项目前期辅导压缩审批时限。在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提前与项目单位对接,在立项、规划环节就开始对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进行辅导,力争达到建设单位所有上报材料一次性合格,让企业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办好。
2019以来审批的10个工程项目中,除个别规模较大的项目外施工许可基本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
二、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一季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审批局已形成市行政审批局32项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具体包括“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2大类。
一是实行告知承诺方面:申请人在办理包装装潢、印刷经营、电影放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卫生许可事项的过程中,由申请人签署统一的《承诺书》,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予以审批发证。业务科室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二是优化准入服务方面:对于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坚持便民利企的宗旨,利用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及时开通网上办理功能,积极推广网上业务办理。通过对前置要件、办理流程的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限,办事群众和企业在收到“书面受理告知书”后,就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信息载体实时查询到事项的办理状态,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对于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公示期的特殊环节,也100%明确时限。各项行政审批信息通过审管平台向监管部门及时推送,推进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应用。
5月,审批局全面梳理核查了从去年11月至今年4月以来,有关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两类改革事项,涉及190个企业的审批用时、法律依据、精简材料、公开公示等方面信息,并及时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更大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将一般企业开办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超过80%的企业变更、注销、备案等事项也已在2个工作日完成
二是推广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截至5月末,共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256件,占全部登记事项的14.28%。
三是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共为企业办理简易注销188件,占全部注销登记的55.79%,减化了注销程序,减少了申请要件,为企业节约注销成本近18万元。
四、合理引导预期,稳定房价,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审批局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对于同一项目或临近项目,企业申报的商品住宅价格上涨较快或上涨幅度较大的,进行严格审查。前5个月,共办理商品房销许7项。
五、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率,促进民生实事项目早日完成
为促进项目审批早日完成,审批局主动服务,与教育局等部门主动沟通、探讨,提升了审批效率。目前,营口市朝鲜族高中建设工程已于4月25日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已完成规划方案审查。西市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已于5月16日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建筑工程方案已审查完毕,图纸已传递到莲花测绘进行面积确认,待《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认定书》出来后,审批局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