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营口市公安局召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信访秩序,保障信访人依法、合理、有序反映自己的诉求,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行使信访权力,规范信访人的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全市将开展“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通告》对十七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界定,其中包括: ▶ 组织、策划、指挥或者参与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边、公共场所非法集聚,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或者重要活动场所的行为; ▶ 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信访接待场所周边及其他公共场所实施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静坐滞留、张贴散发材料、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等行为; ▶ 在信访活动中企图实施自伤、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或以跳楼、跳河等自杀形式相威胁,或威胁、侮辱、谩骂、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等行为; ▶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过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形式实施制作、复制、传播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消息、恶意炒作信访事项、煽动串联非法聚集活动、扬言实施爆炸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始终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化解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了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通告》旨在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行使信访权利,规范信访人的行为,同时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法上访、以访谋利”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进一步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