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片区首创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智能选船机制”被
列入国务院第五批全国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为辽宁乃至
东北地区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探索了新
路径,积累了新经验。
2018年,营口港年度吞吐量为2.6亿吨,其中集装箱
532.1万标箱,居全国第十一位。营口片区联合营口海事局
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以智能选船为平台,针对集装箱班轮
“班期紧、停留短、装卸快”的特点,全面实施集装箱班轮
分级管理机制,在确保载运“中欧班列”货物船舶的安全前
提下,进一步促进了船舶运行效率,实现了通关“零待时”
“船舶安全检查智能选船机制”以《营口海事局集装箱
班轮监管“白名单”机制》为基础,结合《营口海事局集装
箱班轮分级管理评选办法》和《营口海事局集装箱班轮分级
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了辖区定线集装箱班轮数据库。对安
全管理体系、船龄、船舶安全检査等方面进行评估,将船舶
按照安全管理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筛选出高风险船舶并予以
重点监管。对于通过评选的“白名单”船舶则享有以下优惠
待遇:一是对“白名单”内的船舶进出港、靠离泊,应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优先安排,减少锚地、码头等待时间。二是除
工作时间外,节假日、夜间等非工作时间也应为“白名单”
船舶安排安检遗留项目的复查。三是无特殊情况下,对“白
名单”船舶不安排实施船舶现场检查。四是对“白名单”船
舶的安全检查在应检船等級的窗口期上限后方可进行。五是
各相关部门全天候提供船舶安全业务咨询服务。
目前已有5家航运企业的29艘船舶通过评审,平均船
舶安全检查时间间隔从6个月提升至12个月,船舶几乎不
需要现场检查,优先靠离泊船舶200多艘次,为企业带来经
济效益300多万元。通过“船安全检査智能选船机制”,
营口海事局、营口片区提升了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
性,节约了执法成本,更让重服务、强管理、惠民生的企业
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形成了良性竞争机制,为营口进一步打
造最佳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