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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制度创新案例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02 10:11:36
专栏:全市动态

营口片区首创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智能选船机制”被

列入国务院第五批全国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为辽宁乃至

东北地区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探索了新

路径,积累了新经验。

2018年,营口港年度吞吐量为2.6亿吨,其中集装箱

532.1万标箱,居全国第十位。营口片区联合营口海事局

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以智能选船为平台,针对集装箱班轮

“班期紧、停留短、装卸快”的特点,全面实施集装箱班轮

分级管理机制,在确保载运“中欧班列”货物船舶的安全前

提下,进一步促进了船舶运行效率,实现了通关“零待时”

“船舶安全检查智能选船机制”以《营口海事局集装箱

班轮监管“白名单”机制》为基础,结合《营口海事局集装

箱班轮分管理评选办法》和《营口海事局集装箱班轮分级

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了辖区定线集装箱班轮数据库。对安

全管理体系、船龄、船舶安全检等方面进行评估,将船舶

按照安全管理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筛选出高风险船舶并予以

重点监管。对于通过评选的“白名单”船舶则享有以下优惠

待遇:一是对“白名单”内的船舶进出港、靠离泊,应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优先安排,减少锚地、码头等待时间。二是除

工作时间外,节假日、夜间等非工作时间也应为“白名单”

船舶安排安检遗留项目的复查。三是无特殊情况下,对“白

名单”船舶不安排实施船舶现场检。四是对“白名单”船

舶的安全检查在应检船等的窗口期上限后方可进行。五是

各相关部门全天候提供船舶安全业务咨询服务。

目前已有5家航运企业的29艘船舶通过评审,平均船

舶安全检查时间间隔从6个月提升至12个月,船舶几乎不

需要现场检查,优先靠离泊船舶200多艘次,为企业带来经

济效益300多万元。通过“船安全检智能选船机制”,

营口海事局、营口片区提升了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

性,节约了执法成本,更让重服务、强管理、惠民生的企业

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形成了良性竞争机制,为营进一步打

造最佳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