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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学习贯彻落实 《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31 14:38:33
专栏:全市动态

    昨天上午,我市召开学习贯彻落实《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座谈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宣传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

  《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今年6月6日正式实施,是我市首部由市人大常委会起草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营口有礼”主题活动为载体,培养市民形成文明礼仪习惯,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条例》包括总则、文明行为规范、鼓励与倡导、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7条。

  座谈会上,部分与会人员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了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静春在座谈中说,要深刻理解《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涵,狠抓《条例》贯彻落实,机关公职人员要起带头引领作用,学校、社区要发挥推动作用;要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强化执法力度,做到依法治理,让礼德文明之花开遍我市。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肖力在讲话中要求,要认识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学习到位,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努力做《条例》的先学者、先倡者、先行者;要宣传到位,统筹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文艺宣传、对外宣传和理论宣传的力量,营造《条例》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要落实到位,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让《条例》在营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