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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纪律要求 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1 11:57:00
专栏:全市动态

市纪委监委“两节”前发出通知

  本报讯 近日,营口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月饼、海鲜特产、烟酒等节礼,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场所,组织隐蔽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廉洁过节工作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对照案例吸取教训,让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潜入地下搞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营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