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市委、市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署,市工商局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中做到“四个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组织领导实施到位。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工商局立即组织制定了《营口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层层到人,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组织业务学习和专项知识培训,请办案能手、企业监管能手、档案管理能手、查账能手等业务尖子给同志们讲课,向大家传授监管工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到工作有的放矢。
检查到位。对全市范围内的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保险代理、典当、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电子商务等投融资机构进行重点排查;然后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是否涉嫌需要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排查,部门负责人身先士卒,详细检查企业的经营地址、经营情况等,并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检查到位。
监管到位。对于经营地址不符的情况,工作人员现场或电话要求经营者立即变更经营地址;对于一些街道办事处通过招商兴办的企业,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要求被检企业进行经营地址备案;对于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企业,停止对其检查,由公安机关查处;对于出现异常经营情况的企业,能找到地址,能联系上人,能接通电话。
处置到位。对发现企业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经营活动向司法机关进行移交。在这次检查中无法联系的企业,统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81户。其中,正常经营的企业136户,无法查找或不在经营的企业29户,正在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10户,移交市局监管科1户,因公安机关立案等原因停止检查5户,另有29户企业在两周内完成全面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