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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园区改革创新之路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04 08:32:00
专栏:全市动态

改革创新抓发展 激发园区新活力

  去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园区发展方向、管理体制、效能定位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大幅度、深层次的创新改革,将市属园区原承担社会职能划归到所在行政区负责,市属园区只承担其经济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经济职能,让园区一心一意谋发展、搞建设。2017年,全市重点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9亿元,同比增长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1亿元,同比增长15%,营口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园区改革创新之路。

  强化顶层设计打造区域发展“增长极”

  坚持“规划统筹、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园区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管理体系,明晰园区发展方向。在功能定位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以产业发展为主,突出生产功能,编制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建设好园区核心区,统筹核心区与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在园区布局上,通过对区位相邻、小而散和产业趋同的园区进行整合,解决园区小、散、乱等问题,园区数量由原来的37个减少至目前14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2个,省级开发区6个,市级以下园区6个。

  强化产业支撑打造转型升级“先行区”

  我市综合考虑自身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主导产业,细化行业,延伸产业链,在全市总体规划框架下,组织编制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确定每个园区2—3个主导产业,形成了先进装备制造、快速消费品、精细化工、钢铁及深加工四大主导产业,镁质材料、汽保、乐器三大特色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4+3+2”工业产业体系,有效解决了过去园区靠土地价格、优惠政策、资源优势来吸引投资被动局面,也解决了各园区一直以来主导产业趋同、同质竞争的问题。

  强化体制创新打造改革服务“试验田”

  按照精简高效和“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理顺园区管理体制,优化内设机构,理清责权利关系,形成地方和园区发展合力。市属园区党工委书记由所在行政区党委书记兼任,园区的社会管理工作由行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园区的经济管理工作由管委会主任负责,从领导体制上突出园区的经济发展职能。加大放权力度,以直接下放、授权、委托或派驻形式,将国土、规划、环保、安监、工商等经济发展相关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到市属园区,由市属园区独立行使,实现“园区事园内办结”。同时,实行大部门制改革、实施公司化运作模式,人事管理实行“档案封存、员额总控、全员聘任、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的公司化模式,体制内人员实行任职与岗位聘职相分离、干部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制度,对急需人才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今年7月底前,园区的投资、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等事务要全部推行市场化管理,委托专业公司或专业团队管理,实现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相分离。

  强化政策保障打造经济发展“核心区”

  在资金保障、要素配置、公共设施投入等方面加大投入,推进园区经济发展。财政支持方面,逐步加大省级各类扶持资金切块下达规模,集中财力办大事;赋予园区独立的财政管理权限,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近3年累计为园区争取地方置换债券465亿元。企业减负方面,支持园区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用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且年用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用户(电熔镁企业年用电量需达到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均可按程序参与市场化交易。土地配置方面,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的项目,不再进行用地预审;对新兴产业项目,可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园区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按规定予以最大幅度下调。目前,园区累计开发土地面积200平方公里,极大地缓解了园区面积不足、重大项目无处摆放的矛盾。

  强化环境建设打造营商环境“新标杆”

  我市探索设立综合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并联审批等模式,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提高80%。强化作风整治,去年共组织对园区机关、窗口单位开展42次暗访检查,累计通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73项,处理问责60人。制定出台《营口市联合执法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39项行政执法检查具体事项和207项执法计划,大幅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有效杜绝多头执法、交叉检查等情况发生。全面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去年直接为企业减负2.7亿元。园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去年全市预计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1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78.7%;民间投资完成377.8亿元,同比增长15.1%。欣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