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30日起,营口市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共计94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
3月6日,省政府印发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批准营口市在营口自贸片区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复制推广上海市9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改革试点的成熟做法。
营口市针对省政府批准实施的94项行政许可事项,共分为取消审批、审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五类进行实施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施行后,将极大促进审批提速,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仲属宁/本报记者/张继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