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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19 09:26:00
专栏:全市动态

  本报讯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连日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质监局、市农委以及站前区、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昨天上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大商新玛特门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活动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活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并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与消费维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

  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高旭表示,活动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的声音,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观念,摒弃铺张浪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形成维权共治格局,提升消费者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市质监局、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及多家企业参加了活动。

  站前区司法局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市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场还为市民提供有关消费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

  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相和超市门前向市民讲解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消费权益问题及辨别真假商品等有关知识,发布《倡导品质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倡议书300多份,各种宣传材料500多份。

  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综合监管执法支队深入辖区企业,提醒企业要做好规范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提高产品质量等工作,营造和谐消费的良好环境。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