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江宇 曲原报道 11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为做好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相关工作,我市于11月4日成立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营口市信访工作组,从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及各县(市)区抽调30余人,负责协调、转办信访案件。
我市还印发了《营口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办理工作方案》,形成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联动机制,确保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案件转办、查办有序。
截至11月6日8时,我市共接到转办信访案件8件。相关人员介绍,接到案件后,将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将所有案件转到相关县区,同时按照案件类型,转交到市直相关部门,对县区的查办进行审核和指导,确保所有案件得到有效查处。